
按照《中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参加学校举办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党支部每一名党员逐字逐句领学了《条例》内容,准确把握精髓要义,让《条例》入脑入心,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针对近期的学习,结合实际工作,现将我的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纪是党的生命线,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加强党纪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对于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增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条例》11章158条,与2018年版《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我们将坚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原原本本、反反复复把《条例》的每一条、每一款学清楚、弄明白,掌握《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将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印在脑海、记在心中、外化于行。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党员干部必须要知敬畏,敬畏党章,敬畏人民,敬畏法纪。要存戒惧,戒惧权利,戒惧诱惑,戒惧监督。要守底线,坚守政治底线,坚守廉洁底线,坚守道德底线。通过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党的纪律,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学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实践中落实为师生务实清廉的价值观。
二、严守党规党纪,主动担当作为
作为一名年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争做先锋模范。全面对标对表,做守党纪的“践行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对标对表、严格自律、严守党纪,在遵规守纪上做标杆、做表率,带头践行党规党纪,对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抵制。工作中,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之便“开后门”等违纪行为。生活中,要自觉净化“朋友圈”,杜绝奢靡享乐之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同时,正确督促引导亲朋好友等身边人,涵养良好家风。我将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学校招生就业和创新创业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同年度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同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与主责主业的深度融合,抓好问题导向与整改落实的有机结合,抓好制度建设与长效机制的协调推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绩。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细各项任务
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注重党纪学习与业务工作结合,紧抓工作重点,工作中经常学、反复学、深入学,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干部干部,干字当头,不干没有半点马克思主义。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党支部将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师生,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科学制定招生计划,认真落实“阳光招生”,做实做细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考试、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