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机动车管理,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已对到期的临时车辆信息全部进行清除,故需重新录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登记范围
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的车辆、在校内经商人员的车辆
二、车辆登记办法
申请人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车辆进出校园权限开通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盖章,于2025年3月2日前将表格纸质版及佐证材料交至安全管理处备案(毓秀阁二楼安全管理处综合科),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mzxybwc@126.com)。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明确填写校外人员聘用期限。
安全管理处已清除全部过期临时车辆信息,请相互转告,及时按要求办理重新录入手续,以免造成出入校园不便。
联系人:成格乐 联系电话:13684785857
特此通知
安全管理处
2025年2月24日